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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国家环境保护局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属水利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双重领导,是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内单列的副厅级单位;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是珠江水利委员会的下属机构。为有利于实现珠江流域水资源量和质的统一管理与监督,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与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于 2002 年合署办公,负责珠江水利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文工作,是具有部分水行政管理职能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 主要职责 ] 1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有关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建设和水文管理的流域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2 .负责组织进行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组织进行流域内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组织或协调流域主要河流、河段的水文工作,指导流域内地方水文工作。 3 .负责流域水资源保护各项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实施对饮用水水源地等水域的保护;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省(自治区)界水体、重要水域和直管江河湖库及跨流域调水的水量和水质监测工作;负责流域内干流和跨省(自治区)河流的主要河段、省(自治区)界河河道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和参与流域内省际水污染纠纷及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 .参与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水文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的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5 .负责流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保护论证审查,协助主管部门进行流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参与检查监督工程项目执行环境保护规定的情况;负责流域取水许可水质管理及节水减污工作。 6 .负责流域防汛抗旱、防台风及水资源管理所需的水文、气象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预测预报;协调流域水情测报工作,编制流域水文预报方案。 7 .负责流域水文及水资源保护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文有关的科学研究与技术交流。 8 .承办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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