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吉安环保工业园属于河源市电镀工业统一定点基地,为整合本市现有电镀企业的配套建设项目。选址于古竹镇吉安村,电镀工业园区建设面积87.8hm2,人口规模约0.6万人。
河源市现有的涉及到电镀工艺的企业22家,全部位于东江流域内,以镀铜、镀锌和镀镍为主,年排放废水总量121吨,具有选址不合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低和布局分散的特点。根据《河源市电镀企业整治方案》,现存的22家企业将全部搬迁进入吉安环保工业园,配合先进的技术管理和整治措施,以解决现有企业产生的环境问题及隐患。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
根据拟入驻企业的情况,工业废水产生量为4033t/d,拟对其实行分类收集分类预处理后进行集中处理,然后经深度系统处理后进行回用。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80t/d,拟将其收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再经人工湿地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凤安河。按园区最大污水排放量1905t/d(生活污水排放量+雨天绿化道路抑尘用水排放量)计,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为:COD76.2kg/d、BOD521.6kg/d、氨氮5.4kg/d、铜0.59kg/d、锌1.18kg/d,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六价铬、氰化物及镍则实行零排放。
2、废气
电镀生产的工艺废气主要包括盐酸雾、铬酸雾、硫酸雾、氮氧化物、有机废气及粉尘等。根据园区的大气污染源强估算结果,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情况为盐酸雾9.9kg/h、铬酸雾0.099kg/h、硫酸雾1.98kg/h、氮氧化物23.76kg/h(每天按2小时计),有机废气甲苯、二甲苯分别为1.80kg/h、3.24kg/h,粉尘7.04kg/h。园区对各类酸雾采用酸雾净化器或碱液吸收法进行净化处理后由15m高的烟囱排放,盐酸雾、铬酸雾、硫酸雾和硝酸雾的处理效率分别达到90%、98%、95%和90%以上,经处理后的氯化氢废气、铬酸废气、硫酸废气和氮氧化物废气排放量分别达到0.99kg/h、0.0018kg/h、0.099kg/h和2.37kg/h。
对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法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甲苯、二甲苯去除率达到75%,排放量分别为0.45kg/h、0.81kg/h。对抛光工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法进行处理,去除率达50%以上,经处理后能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
3、固体废物
营运期园区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园区固废产生总量为2895t/a,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外包装固体废物15t/a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28t/a;危险废物约684t/a;另外园区还产生生活垃圾2160 t/a。本园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送往符合建设标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或综合处理;对于无害的工业固体废物,首选进行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综合利用的成分,按照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对危险废物进行集中收集处理,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
电镀废液及蚀刻液由企业自行进行回收,电镀污泥则交由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其余的各类有毒有害废物经预处理后,由专用运输工具运至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安全填埋或焚烧处理。因此,本园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轻微。
4、噪声
本工业园区噪声源主要来自制冷机、各类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和娱乐、生活噪声及交通噪声等主要噪声源,分别考虑对规划区内企业车间噪声源的采用隔声和安装消声器设施后进行预测,对噪声源进行封闭式隔声、吸声处理,且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振处理,机械排风系统进行消声处理。经处理后,本园区企业产生的噪声完全能够满足边界噪声的控制标准要求,且能保证工业发展规划区内维持良好的声环境。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对拟进驻企业,实施严格的准入标准,并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或作出保证。准入标准按照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电镀行业和化学纸浆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以及《企业清洁生产要求电镀行业》中的具体要求制订,以单位产品新鲜水用量、单位产品特征污染物产生量、原材料最低利用率等为核心控制指标,进入本园区的迁建企业最低应满足二级清洁生产技术要求。
(2)园区电镀工业区的电镀废水分为6种类别(即前处理含油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综合废水、混排废水),其中含Ni2+、Cr6+等第一类污染物的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和混排废水在厂内进行单独预处理后,含镍废水、含铬、混排与综合废水、含氰废水、前处理废水分四条专用管道,直接排入专业基地内的电镀废水处理厂,按照相应的处理工艺,进行集中处理;为节约水资源,减少生产废水排放,专业基地将实行生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回用率达60%。根据估算,电镀废水处理工程的废水处理运行成本约为5.8元/吨,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的运行成本约为4.2元/吨。从技术经济角度考虑,本废水处理方案是可行的。
(3)对于电镀企业产生的铬酸雾和硫酸雾,拟在镀槽旁边用抽风机抽集后,采用网格式酸雾净化器处理,处理收集到的酸液可以循环使用。对于硝酸雾、盐酸雾则用抽风机抽集后用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在产生有机废气的车间主要采取安装一定数量的排气扇措施进行废气控制,并应在每个车间采用活性炭吸附法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于抛光粉尘废气,在相应的粉尘产生设备上配套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
(4)对于生活污水处理站营运期产生的恶臭,可通过对污水处理厂的格栅、沉砂池、污泥回流井等加盖封闭;设置卫生防护区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阻挡和吸收可能的恶臭。
(5)对于噪声,则采取的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
(6)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进行收集,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主要采用回收或资源化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无害化率达100%。
(7)建立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园区的规划建设会产生的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的大气、水体和声环境等有一定的影响。在采取了清洁生产工艺、削减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及有效的环境污染控制措施的前提下,根据预测结果分析,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环境影响可接受;园区的废污水出现事故排放后,将对凤安河、义容河的水环境质量产生严重的影响,东江干流也会出现镍超标的现象,本园区将进行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并在配套的废水处理工程中,增设容量合理的事故缓冲池。因此,如果本园区的规划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建成投产后强化环境保护管理,保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在区域污染削减和控制计划逐步实施的前提条件下,严格执行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确定的污染物排放量,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园区的规划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主要方式和内容
1、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状况是否满意;
(2)对本建设项目了解的情况和渠道;
(3)对本项目在本地建设造成的污染的意见;
(4)对本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解;
(5)对本项目环保的建议和要求。
2、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
提供报告书简本单位:河源市越王实业有限公司、珠江水资源保护科研所,报告简本下载网址:http://www.zwsw.gov.cn/
报告书提供时间:2008年8月25日至2008年9月5日
公众参与方式:可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和建议,也可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应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2008年8月25日至2008年9月5日。联系方式见下表。
报告简本下载:吉安环保工业园环评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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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越王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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