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环评必须以简本的方式向公众公告。因此在此公告《佛山市顺德区海尾立交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方式:请登录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网(http://59.42.107.152/)或前往顺德区环境保护局、佛山市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恒顺交通投资管理公司等单位查阅文本。 公告期限:2008年6月3日~6月18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08年6月3日~6月18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恒顺交通投资管理公司 联 系 人:梁 竦 电 话:0757-28807607 Email:gdsdls@163.com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容奇大道中68号 评价单位1: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高卫平 联系电话:020-87117990 Email:gaoweiping@yahoo.com.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水保局 邮编:510610 评价单位2:佛山市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国财 联系电话:0757-22232533 Email:huanggc@shunde.gov.cn 地址:佛山市顺德大良新宁路55号 邮编:528300 若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承担单位反映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环评承担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报告简本下载:
《佛山市顺德区海尾立交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 |